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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录入人员:人事局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5-31 14:42:54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人事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做好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07]156号)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的作用,提高我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闽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稳私;政府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其中,政府信息中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公开的内容。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凡涉及人事局的职能、职责、权限、政策、法律、法规、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各类收费标准及依据,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使市人事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

  (一)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法定权限,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领导姓名、分工等。

  (二)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三)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及依据,办理的条件、程序、期限和进展情况,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等。

  (四)本单位不含保密事项的统计信息。

  (五)本单位作出和拟作出的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服务或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重大行动,包括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政策以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等。

  (六)本单位各类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信访、举报工作的方式、程序等。

  (七)人事人才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要根据所公开事项、信息的特点,认真总结过去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经验,选择合理、适用、有效的公开方式,探索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设立网站。把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平市人事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栏目设置上要以公众为中心,在方便群众和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不仅在网上公开政府信息,而且要逐步推进网上办事。

  (二)配置电子触摸屏。在市人事局配备电子触摸屏,一是输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办事指南等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引;二是及时公开办事进展、结果及其他政务信息。

  (三)推行《办事指南》。市人事局制定《办事指南》,免费向前来办事人员发放,成为来人办事的向导。

  (四)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人事人才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最新政府信息。

  (五)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

  五、实施步聚

  (一)宣传发动阶段(1111120

  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梳理准备阶段(11211130

  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特定历史时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进行认真梳理,有些目前仍普遍适用的,按规定公开;有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继续实施会产生不良作用的,要予以废止;一旦公布可能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要认真研究,慎重把握。

  (三)编制指南和目录阶段(1211231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依照要求的格式和编制说明,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目录要覆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部信息,分类要清晰、体系要完善,做到全面系统;要注重标准化,做到分类和编码都按照同样的标准,同类信息采用相同的术语;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在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过程中,使用计算机辅助工具,做到电子化。这项工作要争取在12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开展阶段(20081月至20084月)

  继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网络、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形式,对涉及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要按照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依法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20083月份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月1日起,开始试行公开。

  (五)规范运行阶段(20085月以后)

  20085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规范化运作。同时,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公开*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完善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效果。

  六、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人事局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副局长王立明为组长,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相关单位责任分工

  1、办公室:负责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指导,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负责编印市人事局办事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统一受理、分办、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统筹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调整及重要内容的审核把关;负责召集政府信息公开碰头会议,协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

  2、计算机站:协调做好南平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调整及重要内容的审核关,做好信息发布技术保障、服务、指导,做好电子触摸屏等政府信息公开设施的技术维护工作。

  3、其他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相应的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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